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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常拿TPP自由貿易協議(Trans-Pacific Partnership)來威脅人民若不簽服貿則TPP難以通過,但實際上TPP跟中國貿易協議一點關係都沒有。甚至,簽訂現有版本的服貿才會使我們與其它國家簽訂自由貿易協議,馬政府至今不敢將ECFA通知 WTO,已被WTO秘書處點名,可見服貿草率簽訂將犧牲台灣前景。
有鑑於現行服貿版本對台灣發展不利,影響民生與民主自由,我們希望政府與中國重回談判桌認真為台灣爭取更有利的條件。而在國際自由貿易談判上,立法院逐條審查是沒有用的,唯有退回原訂版本,重新談判才有可能。

1. 現行版本服貿可以帶動經濟成長?
服貿和貨貿都是基於與中國自由貿易談判下的協議。自由貿易協定簽署後並不保證能夠帶來經濟成長,對於經濟規模較不具有優勢的小國來說,在與大國簽訂自由貿易協議之後,因大國商品關稅大幅降低,反而使大國商品得以往小國傾銷,大幅衝擊小國既有產業。因此,自由貿易協定簽訂的事前產業評估和事後的補救措施對於小國來說特別重要。但政府事前談判完全黑箱,簽署後卻要人民完全接受,即便簽署後受到要求也沒有完整產業衝擊評估,僅宣稱「利大於弊」。
然而,真的利大於弊嗎?根據政府在秘密簽署爭議爆發後,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所補的經濟影響評估報告,GDP增加0.025%~0.034%,預估就業人口也僅能增加 0.15至0.16%(還未扣除可能因服貿失業的人數比),而且甚至都要10年才有效益顯現,預測基底更是前所未見的拿四年前的數字來估算(一般都是拿一到兩年前)。其效益之低,顯見連與政府關係密切的經濟學者都不敢為其背書。服貿更受到多位本身支持自由貿易的經濟金融學者連署反對,包含兩任台大經濟系系主任及多位來自台大、政大、中央、中興、東吳及中原大學教授。

政府認為服貿協議整體的經濟效果為正,因為利大於弊,然而服貿對不同產業有不同影響,有些產業受益有些受害,所得重分配的問題在於,那些受害的廠商怎麼辦?很明顯的,金融業、線上遊戲業、電子商務業等等均受到好處,所以上述的相關企業幾乎一面倒向支持服貿,因為他們看重中國內需市場龐大商機(為錢是瞻);另一方面,本次服貿並沒有開放出版業,而是印刷業,但這兩者其實習習相關,中國對人民思想言論自由相當保守,台灣廠商在中國執行業務時,中國官方(管理者)握有絕對的主導權,而中國在台投資現有事業則受限於不得持股超過50%,有點腦袋的人都知道只要設立人頭公司,總持股超過50%取得經營主導權根本不是什麼難事。中國內需市場滿滿的錢,小心最後被錢淹死而不自知。

試問,若這是對人民有利的貿易協議,為何政府不願意向人民說明其效益與衝擊,甚至直接點名反對的學者要他們噤聲,並兩週內開完八場公聽會,最後30秒在立院逕自宣布通過服貿?即便政府破壞民主程序的作為是出於好意,我們有需要為一個看不見具體效益的經濟協議犧牲通訊與言論自由、薪資水平、糧食安全以及優質的醫療等資源嗎?

2.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不對等的開放

開放程度大不相同
就商業服務來說,台灣對中國開放電腦、租車、平面廣告與印刷業,但中國僅對台開放印刷業,且台印刷商沒有保證取得印刷許可證,幾乎形同沒有一項開放。
就資訊物流方面,台灣對中開放快遞、一般網路業,但台灣網購業者卻僅限在福建設點,也就是淘寶可以直接經營台灣市場,但PCHome則沒有辦法進入中國市場。批發零售業亦然,中資可透過服貿掌控台灣零售與批發產業,但台灣業者僅允許在中國據點未超過30家的台灣零售業者進入中國。
其它產業如洗衣、美髮及火葬場等,也都是單方面向中資開放,而中國並沒有向台灣開放。一個涵蓋台灣生老病死的極不對等的協議就這樣的被政府草率簽署,徹底單方面衝擊台灣民生與主權。

台灣中國經商自由度與規模大不相同
中國還有很多潛規則,即便是國際級大公司,也可能碰釘子。廠商看得見,不見得吃的到,即便貿易條例允許,進入中國市場,仍是看政府臉色為主。此外,中國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公司規模與台灣大不相同。以餐飲服務業為例,台灣多是小本經營,難以取得足夠資本跨入中國市場,而中國則擁有多家橫跨各省份大型連鎖,可以靠龐大資金輕易進入台灣市場。

3. 服貿怎麼簽訂?有經過產業評估嗎?
美國在開啟自由貿易協定(FTA)談判前,就必須與參眾兩院就內容進行協商,若涉及特定產業,必須事先進行特別協商程序。
然而,台灣服貿簽訂過程完全黑箱,影響範圍超過2/3服務業就業人口的貿易協議,竟只由商業司18位基層公務員進行「溝通」。
即便簽訂前經過完整評估,影響國家經濟、主權、安全的自由貿易協定,仍有可能遭國會退回。美國-哥倫比亞FTA就遭美國國會退回一次,從談判到通過歷時五年。美韓FTA韓國國會更審議兩次,從簽訂到談判歷時六年,可見其它國家對FTA簽署的謹慎程度。反觀台灣,不僅簽訂完全黑箱,連簽訂後公聽會都流於形式,只剩政令宣導,8場公聽會在兩週內開完,最後一場甚至上演「國防布」,錄影畫面全黑,最後30秒由張慶忠立委自行宣布通過。對一個具有潛在政治威脅性的中國,從談判簽署到審議過程的草率,令人難以置信。
由國際的例子可見,政府宣稱退回服貿重新談判會影響國家信譽,完全不是事實。

4. 門戶洞開的協議

金流將被中資掌握
單一家中國工商銀行的資產總額就遠遠超過台灣所有銀行的資產總規模。現行服貿若通過,中資得以直接併購或排擠台灣中小型銀行,台灣大半銀行業將可能被中國全面掌控。台灣存戶的錢,將被用來投資中國,衝擊台灣銀行體系穩健程度。此外,中資取得經營影響力可能進一步取得敏感金融資料,你/妳存多少錢想被中國政府知道嗎?

中資掌控台灣物流
海運、空運、公路運輸、倉儲、貨運承攬、批發交易、零售服務業和經銷業全面允許中資來台經營,中國將有權力決定什麼樣的物品要配送。

中資掌控台灣優質人才
開放會計師、軟體工程師、醫療等專業服務業提供跨境服務,中國可將優秀台灣人才調往中國,掏空台灣人才資源。

中資掌控台灣資訊流

服貿全面開放印刷、娛樂、文化等服務業,言論和個資中國都可以藉由國營企業投資來管控。此外,服貿甚至開放二類電信業(例如Seednet),將可能使用戶的通訊資訊與隱私流向中資,電信業是在美國被視做國家級安全的產業,資金來源都要經過嚴審,可見服貿開放部分電信業,將使台灣遭受言論監控以及隱私外洩的威脅。

5. 看香港,想台灣
香港與中國簽署CEPA後,專業服務人才外流到中國,而本地工作機會只有低薪、低技術、高替代性的低階服務工作有所增加,中階經理與專業雇員實質薪資則陷入倒退或停滯的局面。
香港簽CEPA後,對中國服務出口佔比從23.7%(2007年)快速攀升至33.1%(2011年),顯示香港快速喪失經濟自主能力,因此做決策都要向北京請示意見。反觀韓國,與多個歐美國家簽訂FTA後才啟動與中國的談判,拉高籌碼,降低主權受影響的風險。

6. 無法反悔的協議
服貿一旦簽訂,無法反悔,若要修改只能對中國更加開放,不能消除原來開放項目,根據服貿第十七條規定,承諾開放後的三年內不能修改,三年後即使想改變,也只能「更開放」,不能「更具限制性」,這是「永不翻身條款」,也就是簽訂實施後台灣完全不具有檢討及調整空間,受衝擊產業也只能自認倒楣。
此外,簽訂後更可以直接跳過立法院審查機制,任由政府對中國開放。第十六條規定「依據本條第一款展開協商形成的結果,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即空白授權條款,也就是生效後,未來雙方的協商結果就算達成協議,不必再送立法院審議。

立即通過兩岸協定監督條例  退回服貿,重新談判
我們不是反對開放,只是政府竟然背著人民跳過一切民主程序,簽訂一個看不見實質經濟效益的貿易協議,而犧牲深深影響我們生活與民主自由的通訊與言論、薪資水平、糧食安全以及優質的醫療等資源。

從WTO到最近的台灣與紐西蘭、台灣與新加坡的經濟合作協定,都必須經由立法院審議才能通過,而同性質的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竟然以「行政命令」認定30秒通過,迴避國會審議而能自動生效。台灣是民主憲政國家,影響民生、主權與經濟重大的服貿已經違反憲政程序。
政府常拿TPP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議(Trans-Pacific Partnership)來威脅人民若不簽服貿則TPP難以通過,但實際上TPP跟中國貿易協議一點關係都沒有。甚至,簽訂現有版本的服貿才會使我們與其它國家簽訂自由貿易協議,馬政府至今不敢將ECFA通知 WTO,已被WTO秘書處點名,加上現有服貿(CSSTA)所屬之ECFA不符合WTO規範,簽訂反而更使台灣難以與他國簽訂自由貿易,可見服貿草率簽訂將犧牲台灣前景。

此外,TPP與FTA最大的不同,這是多邊談判,有很多國家參與其中,可以達到相互監督的效果。按照馬英九的邏輯,與中國簽訂服貿協議,先讓台灣跟中國綁得死死的,下一步加入TPP,說要台灣脫離對中國的經濟依賴,有可能嗎?美國外交部副助理國務卿Susan Stevenson稍早表示歡迎台灣加入TPP,若以此為終極目標,馬政府大可不必急著簽屬服貿協議了!相關細則留著以後在TPP與中國協商,可望受到他國監督不容易有黑箱行為發生。

有鑑於現行服貿版本對台灣發展不利,影響民生與民主自由,我們希望政府與中國重回談判桌認真為台灣爭取更有利的條件。而在國際自由貿易談判上,立法院逐條審查是沒有用的,唯有退回原訂版本,重新談判才有可能。
此外,為避免有行政權凌駕立法權的問題再次發生,任由協議或條約自動生效,民意代表無法適時做出規範評斷與檢討,在下次服貿談判前,我們應先通過兩岸協定監督條例,避免影響國家重大的決策再度被草率制定。

在這個時代,所有國家都想在中國市場上分一杯羹,台灣也不例外,ECFA屬於FTA中的雙邊談判,談判過程費時費力,尤其中國與台灣有著深厚的政治問題,談判內容更應審慎且資訊公開透明化,而雙邊談判最嚴重的後果莫過於,發生貿易糾紛後,問題怎麼解決?誰來解決?若以時下觀點而言,屆時中國說一台灣無法說二,沒有公正第三方作為協調機構,台灣只能任由中國宰割了。

參考資料:

貿易協定簽署相關:

政經影響相關:

  •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經濟影響評估報告,中華經濟研究院,2013年7月
  • 兩岸服貿協議對我國的衝擊分析,2013年7月,鄭秀玲
  • 開放承諾表/台灣門全開 中國只半開,自由時報,2014/03/28

兩岸監督法制化:

原來 短時間我們如此強悍:太陽花運動科技應用創新總整理  癮科技
http://www.cool3c.com/article/78266
太陽花學運國際對外發聲窗口,4am.tw 網站上線始末  癮科技
http://www.cool3c.com/article/77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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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貿30秒闖關沃草懶人包

這年頭是怎樣?
打人的喊救人、做賊的喊抓賊!
2013年6月25日,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決議:「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本文應經立法院逐條審查,逐條表決;服務貿易協議特定承諾表應逐項審查、逐項表決,不得予以包裹表決,非經立法院實質審查通過,不得啟動生效條款。」

2014年3月17日,國民黨立委張慶忠拿到麥克風,用30秒宣布會議決議:「出席人數52人,已達法定人數,開會,進行討論事項,海峽兩岸服貿協議已逾3個月期限,依法視為已經審查,送院會存查,散會。」

至此,社會大眾期待的服貿逐條審查宣告無望,台灣民主憲政陷入空前危機。

反服貿黑箱民主陣線為首的公民團體,將於週二(3月18日)晚上18時左右在立法院群賢樓旁開抗議晚會,並於週三(3月19日)早上8點時於立法院門口召開早餐會,邀請民眾前往一同關心、監督服貿協議的議事錄確定過程。如果你也憤怒,請準備上街!(

欲知黑箱服貿30秒強行闖關始末,請繼續閱讀「服貿30秒闖關沃草懶人包」。

〇、黑箱服貿爭議背景

前國策顧問郝明義開第一槍,驚爆服貿協議黑箱程序(2013年6月21日)
服貿協議(「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簽署完成,由於內容在簽訂時並未充分與專家、業界進行討論與參酌意見。於服貿協議簽署前一天,前國策顧問郝明義以一篇〈我們剩不到24小時了〉驚爆揭露兩岸服貿協議即將在次日於上海秘密簽署,引爆一連串台灣社會對服貿談判黑箱作業的強烈質疑。包括協議內容不對等,對台灣各方面衝擊評估不充分;協議過程黑箱,直到今天仍未揭露。

朝野協商結論:「嚴審服貿」(2013年6月25日)
因應服貿協議所引起爭議,立院黨團協商作出了「逐條審查」的結論: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本文應經立法院逐條審查,逐條表決;服務貿易協議特定承諾表應逐項審查、逐項表決,不得予以包裹表決,非經立法院實質審查通過,不得啟動生效條款。」

並追加十六場公聽會(2013年9月25日)
在服貿協議文本送達立法院後,經9月25日黨團協商,決議要追加十六場公聽會,之後才能開始審查。
由國民黨召開八場,由民進黨召開八場。

一、流爲形式的十六場公聽會

一星期內,國民黨火速開完八場公聽會
在9月25日決議要進行公聽會後,國民黨立委張慶忠立即在一星期內排了八場公聽會:
*9月30日:早、中、晚三場
*10月2日:早、中、晚三場
*10月3日:早、中兩場

在野黨批「張慶忠三天八場公聽會」草率
國民黨立委張慶忠「三天八場公聽會」的做法遭到在野黨批評。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則排定每兩週一次,並廣邀各團體代表與會。這樣的做法也遭國民黨立委批評「刻意拖延時間」。

公民團體批「公聽會沒有溝通,只有宣導」
雖然公聽會上持續有反服貿黑箱民主陣線、黑色島國青年及公民覺醒聯盟等公民團體及賴中強、黃國昌、鄭秀玲等學者,在公聽會上抨擊服貿協議的內容不當、程序不正義,甚至製作影片譏諷官員的說詞反覆跳針。但官員仍持續以「政令宣導」的態度進行「溝通」,聽不進去任何意見。

十六場公聽會下來,公民團體及反對學者提出非常多的問題與建議,都沒有得到官方的任何回應,政府的說詞到配套措施從頭到尾都沒有任何改變。最後一場公聽會上,陸委會主委王郁琦甚至以「感謝各個團體的指教」回應所有的意見。

二、最後一場公聽會的衝突(2014年3月10日)

張慶忠放話:服貿拖太久,「視為已審查。」
於最後一場公聽會結束當日,張慶忠表示: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應於院會交付審查後三個月內完成之;逾期未完成者,視為已經審查」,他依此認為「服貿協議早該生效了」。

民團律師嚴正反對「已審查」說法
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的賴中強律師指出,ECFA具有準條約的性質已是共識,服貿協議既然為ECFA的一環,自然也應以協約看待,而非以行政命令看待。加上服貿協議的審查,已有黨團協商結論、而非未審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的「時限」因此自然不再適用。

張慶忠論調極可能違憲
依大法官第329號解釋文:「凡條約或公約或用協定等名稱,而附有批准條款者,應送立法院審議,其餘國際書面協定,除經法律授權或事先經立院同意簽訂,或其內容與國內法律相同者外,亦應送立法院審議。」張慶忠的說法,極有可能違背大法官會議的解釋,而造成違憲。

三、兩黨主席搶奪戰始末

民進黨推派陳其邁擔任主席,要求「嚴審服貿」(2014年3月10日)
最後一場公聽會後,隨即民進黨就排定內政委員會審查服貿協議,由陳其邁擔任主席。

立院慣例:同一議案,單一主席
《各委員會組織法》規定,「同一議案,得由同一人連續擔任主席」,這已然成為立院慣例。也就是說,哪個召集委員排定了審理某法案,這個法案就不會由另外一個召委來排定。民進黨召委陳其邁搶下服貿審查的主導權,便是依此慣例。

國民黨杯葛陳其邁主持會議(2014年3月12、13日,內政委員會)
對於民進黨搶排服貿審查的行為,國民黨在會議中進行杯葛。張慶忠更在會議上搶走發言登記表、簽到表,國民黨立委盧嘉辰關閉議事錄宣讀人員的麥克風進行干預。在這兩天的杯葛後,陳其邁所安排的兩次會議用完,服貿協議沒有進入任何審查程序。

四、張慶忠如何用三十秒審完服貿?(2014年3月17日,內政委員會)

張慶忠強排議程,遭民進黨立委杯葛
國民黨干預陳其邁的會議後,本週立刻搶排服貿協議審查進入內政委員會。民進黨立委認為此舉違反「組織法」的立院慣例,也進行杯葛。由於主席只要有麥克風就可宣布開會,因此民進黨立委搶攻主席台,意圖杯葛議事,張慶忠一度被推倒在地。

張慶忠找到麥克風,三十秒內宣告會議結論
張慶忠退場休息後,再次回到議場,自己身上帶著數支麥克風。民進黨立委雖上前搶奪麥克風,卻沒有搶到該會議室的麥克風。張慶忠旋即在角落以麥克風宣告:「出席人數52人,已達法定人數,開會,進行討論事項,海峽兩岸服貿協議已逾3個月期限,依法視為已經審查,送院會存查,散會。」

執政黨支持張慶忠做法
隨後,國民黨立院黨鞭林鴻池代表國民黨立委表達對此事的處理態度:「服貿審查已超過3個月,擬送院會存查。」而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則表示:尊重立法院決定,並感謝立法院聯席委員會及召委張慶忠的辛勞。

五、服貿協議審查的未來

國民黨違反朝野協商結論,
準備包裹通過服貿協議,大開民主倒車
張慶忠此舉,表明了「服貿逐條審查」的協商結論已經不可能,接下來即使民進黨對服貿協議有意見,也不可能就服貿協議逐條討論或修改,只能在發言限制更嚴格的院會中發表廣泛性意見,並只能進行包裹表决。照往例,這樣的表决將很可能在國民黨的動員下強行通過,之後服貿協議便會生效。甚至國民黨將服貿送立院「存查」,讓行政院直接宣布服貿協議生效。

最快三天內,服貿協議將強行通過
​當服貿協議送出委員會以後,國民黨將有兩種可能強推服貿的方式。一種是在本週五(3月21日)國民黨於立法院院會直接提案變更議程,將服貿協議強行排入院會;第二種是在下週二(3月25日)程序委員會,將服貿協議排入下週五(3月28日)院會。排入院會後,進行上述「包裹通過」之可能程序。

最晚一個月後,服貿協議送入院會
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議案自交黨團協商逾一個月無法達成共識者,由院會定期處理。」這便意味著,要阻擋服貿進入院會已經不可能,而且一個月後服貿將自動進入院會,進行上述「包裹通過」之可能程序。

台灣出現前所未有的民主危機
這一次的事件,給台灣人民一個警訊:我們的行政權力已經快要無法監督。在這次的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反對黨已經盡可能地作出監督、進行阻擋,但限於少數席次,顯然已經無法使行政權的腳步慢下來,無論政府施政爭議有多大、民眾的反彈有多激烈。這危機已經超越「藍綠對立」、「服貿簽不簽」、「經濟會不會好」,而是已經危害到台灣賴以生存的民主法治根本價值與憲政理念。

自己國家自己救:全民大動員,不能沒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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