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竊佔國土,在陽明山蓋「七七行館」別墅並私挖地窖,士林地方法院昨天依違反水土保持法判劉政池二年三月有期徒刑,前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長蔡佰祿涉圖利被判刑六年;劉政池的兩名女兒及姊姊均獲判無罪。

蔡佰祿曾在北投纜車弊案中收賄八百萬遭判刑二年六月並入獄,昨天除了他被判刑,陽管處建管小組長李朝盛及建管小組技士謝文華,均被判刑二年七月;園藝工人謝憲忠判刑一年二月,減為七月。

劉政池在律師羅名威告知決結果後,冷靜地說「等判決書出來再看看」,無罪的二女兒劉冠余則說「謝謝關心」。謝文華律師羅秉成表示,謝只是依通例核准,無圖利之意,對判決感到遺憾。

劉政池一九九八年向陳姓男子購買台北市泉源段三小段五○六地號國有地三棟建物,同年再向國有財產局(已改為署)申請承租上千坪土地,準備開發溫泉會館。

劉後來發現承租地位在禁止開發的國家公園特別景觀區,建物整建規範嚴格,他向國產局申請分割土地,並將一棟無建號建物所有權先後移轉給胞妹劉子瑩與大女兒劉冠廷,以她們的名義申請建照執照,取得兩個門牌號碼後向陽管處申請建造雙併住宅;二○○四年將建物「七七行館」下方挖成一百零六坪地窖,二○○八年獲陽管處核發使用執照。

劉的違建存在十年,只被開罰過,民眾不斷檢舉,國有財產局卻「不得其門而入」;前年八月有佯裝看房的人士偷拍蒐證,竊佔國土案曝光,檢察官並自備金屬探測器掘出地下密室,調查發現有一千四百多坪國土遭竊佔。

法院審理期間,僅園藝工人謝憲忠認罪,咬定劉政池指示他開挖,但劉辯「是他自己幫我挖的」;法官訊問劉「那你為什麼也挖了連接建物與地窖的通道?」劉答「我想看地下室是否會塌陷、影響安全」。

陽管處三官員否認圖利劉政池,蔡佰祿說記憶力已衰退,他在檢方壓力下「做了無可信性的自白」,他承認接受劉政鴻邀宴,但是因預算壓力,未指示下屬要放水;謝文華也說「電影裡機密文件都會銷毀,但我們沒有。」否認圖利,李朝盛則稱審核過程他曾提疑點,但中華民國法律就是這麼寬鬆。

法官認為蔡佰祿不應核准雙併建造、同意竣工展延,還指示李、謝配合,「有違官箴」,李、謝明知違法還照辦,三人構成圖利罪;劉政池竊佔國土部分則被依較重的特別法「水土保持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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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政池侵佔國土1500坪 僅輕判2年3月

前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因涉嫌竊佔國土1500坪遭起訴,今早(13日)士林地院宣判,劉政池因違反水保法遭判2年3個月徒刑,至於竊佔國土部分則獲判無罪。

2013年11月,檢察官吳宗憲率隊開挖劉政池位於陽明山的七七行館周遭之國有地,意外發現超大地庫,檢方循線查出,劉政池曾於2004年找包商葉憲忠,在七七行館前的國有地開挖地庫打算蓋停車場,但因工程款糾紛而停工。

另外,劉政池曾打算以每月2萬多元,低價賤租陽明山泉源路旁國有地開發溫泉會館,為此並請劉政鴻出面,用偽造的地形圖向陽管處申請取得建照,蓋起七七行館。此外,劉政鴻另和胞妹劉子瑩和劉政池的2個女兒劉冠廷、劉冠余,則分別擔任人頭,讓劉政池可透過九冠、中郵通等公司移轉國有土地。

此案東窗事發後,檢方隨即以竊佔、偽造文書等7項罪名起訴劉政池,施工的包商葉憲忠也被依竊佔共犯起訴,而劉的女兒劉冠廷、劉冠余和胞妹劉子瑩則被起訴涉犯偽造文書等罪;陽管處前處長蔡佰祿等3人放水發建照,則依圖利罪起訴。不過,全案審理期間,僅葉憲忠認罪,其餘7人皆否認犯行,劉政池甚至曾說出「房子住久了會變大」等離譜辯詞。

此案偵查1年多後,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宣判,雖然劉政池依7項罪名遭起訴,但士林地院僅認定劉違反水保法,判刑2年3個月,其餘無罪;而劉的女兒和胞妹涉嫌偽造文書部分也獲判無罪。至於葉憲忠,則因違反《水土保持法》遭判刑7個月。另外,前陽管處官員謝文華、李朝盛被判2年7個月、褫奪公權2年,前陽管處處長蔡佰祿被依2個圖利罪重判6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是全案遭判刑最重的1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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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政鴻胞弟陽明山竊佔國土 被判無罪

前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的陽明山別墅「七七行館」涉竊佔國土,去年1月被依竊佔、偽造文書等7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今(13)日宣判,劉政池因違反《水保法》判決2年3月徒刑,但竊佔國土等均無罪;前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長蔡佰祿等放水發建照,遭重判6年徒刑。

士林地院判決,劉政池僅因違反《水保法》被判2年3月;蔡佰祿被依2圖利罪重判6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前陽管處官員謝文華、李朝盛被判2年7月,褫奪公權2年;廠商葉憲忠因違反《水保法》判1年2月徒刑,減為7個月;劉政池胞妹劉子瑩、女兒劉冠余、劉冠廷涉偽造文書等,但均獲判無罪。

檢察官2013年11月率隊開挖七七行館,挖出大型地下室,隨後,循線查出其為劉政池2004年透過包商葉憲忠開挖,目的是興建停車場,後因工程款問題停工。在此之前,劉政池還宴請時任陽管處長蔡佰祿等人,取得建照,興建七七行館。

全案審理期間,劉政池等7人堅持不認罪,僅葉憲忠坦承不法。對於案情,劉政池堅不吐實,要法官問其他被告,他還曾說,「房子住久了難免會變大」等辯詞,企圖脫罪。

針對判決,當初踢爆此案的台北市議員何志偉上午表示,「劉政池應該改寫物理教學書,為什麼房子可以愈住愈大,法官需講清楚。」何志偉質疑,官員圖利居然沒事,請問是誰圖利他,難道國民黨要驗證法院都是他們開的嗎?

何志偉表示,「劉政池的確竊佔國土,當時檢察官這麼努力,到法院後,卻遇到恐龍法官,劉政池遇到全台灣最好的法官。」他強調,七七行館應是台灣最嚴重的豪宅弊案,牽扯到立委與中央部會,「才能讓劉的豪宅一直長大,還能生出地道,今天判無罪,證明台灣永遠不會有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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