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濟捐款不透明,卻連年獲衛福部評鑑各項財務報表「優等」,在外界質疑法令漏洞如排山倒海而來之際,主管單位衛福部僅淡淡回覆「可以討論」,甚至護航指出「不能說慈濟不夠完整」,態度竟消極到懶得去管,官員行政怠惰至此,不要也罷。

一樣都是慈濟,台灣和新加坡、美國的透明度天差地別,在新加坡,當地慈濟分會每年財報洋洋灑灑30多頁,且細項詳細,並由當地最大會計師事務所新加坡石林特許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RSM Chio Lim LLP簽證,年度報告由執行長(CEO)簽證,美國也有「990條款」,嚴格規範善款的來源及用途,反觀台灣慈濟,財報僅有一頁,項目粗略不說,大筆特定目的募款竟不用會計師簽證。

慈濟今日會如此,是官方放任的結果,關鍵在政府監管力度太弱,一方面法令疏漏多年坐視不管,即便修法也未針對外界最關心的募款收支透明著手,另方面政府心態消極,面對組織龐大的慈濟,多睜隻眼、閉隻眼。

目前國內並無針對財團法人管理的法律位階專法,而《財團法人法》草案仍卡在行政單位,事實上,對財團法人要求財務公開透明,理應在衛福部監督要點中即可明訂,不須繞到法律位階,衛福部捨近求遠令人不解。

不可諱言,扣除政府資助的財團法人,一般對民間資助的財團法人管理精神應採「低度管理」,以尊重民間運用財務做創意推動,但「公開透明」跟「創意」是兩回事,政府尊重慈善機構創意推動同時,應以同樣心態尊重捐款人的善心,否則政府能管理的事卻攤著不管,宛如將民眾捐款的熱心,投入看不見的黑洞。

平心而論,各公益團體不公開財報讓外界檢視,確實「依法行事」,因為法令並沒有規定,與其等待政府牛步修法,慈濟身為慈善團體領頭羊,每逢天災人禍,慈濟人很快就能全力動員,如今當外界質疑社福團體捐款透明度,慈濟身為公益團體的表率,應該要更積極主動上網公開財產和收支細目以昭公信,方能杜悠悠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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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資金全球跑 台灣不設防

誰來監督!翻開慈濟新加坡分會財報,可看出慈濟各分會的錢在國際間流通,彼此亂跑。這種打著善款名義,但資金流向亂七八糟的交易帳目,卻沒依照〈公司法〉中企業對直接或從屬子公司關係人資金必須透明交代規定,恐發生掏空公司等弊端產生。

動輒數億 無法管

依<公司法>規定,對彼此持股、或具控制關係的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彼此關係人的資金往來都有嚴格規範,且必須作相當程度揭露,以避免發生大股東借錢給公司,或公司借給大股東,掏空公司的弊端產生。

但檢視慈濟基金會新加坡2013年年報中,慈濟在各國資金的流動已形同跨國大企業,如慈濟在2013年報中說,早在2007年台灣慈濟就向新加坡政府承租土地,再花新台幣11.5億元建大樓,反向出租新加坡慈濟。

但新加坡慈濟每年只需負擔新幣1萬2000元「土地租金」給台灣慈濟,為期30年。建築物興建成本,經台星慈濟雙方協議,從2010年開始,透過23年分期付款,每年償還新幣5千萬給台灣慈濟,這樣的金額少到啟人疑竇。

善款運用 啟人疑竇

不僅如此,海外捐款方面,可發現2012年美國遭受颶風珊迪侵襲,慈濟新加坡分會以海外捐款名目,支出5億5487萬新加坡幣,2013年海燕颱風在菲律賓肆虐,導致6340人不幸身亡,慈濟新加坡分會也編列海外捐款10.8億元。台灣和新加坡慈濟雙邊資金的流通,金額動輒數億元。

對於善款在國際間流通來、流通去,不願具名會計師表示,依現有法律制度,監督善款運用是否得當,只能靠掌管財團法人的主管機關內政部定期查核,才有辦法有效管控;由於台灣假行善、真詐財屢見不鮮,政府得更加把勁,監督機制甚至有重新檢討的必要,替人民的善心把關。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許祺昌指出,慈濟屬財團法人,不是公開發行公司,沒有強制公開財報資訊的必要,目前有權限知道善款具體流向的,大概只有會計師、內政部或衛福部等主管機關;對於民眾善款運用符不符合規範,許祺昌建議,主管機關主動說明反而有助於事件趕快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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