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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上即使我讀報是藍綠皆參,但我是不看旺中報系的。偶然在社群網站上看到有人轉貼這則新聞:〈服貿沒過 將重創台明年經濟〉,細看其內容,引述一名「不具名的外交消息人士」,寫的十分聳動。基於對旺中報系的不信任感,我立刻就令人懷疑的幾個部分,尤其是針對中韓FTA(Sino-South Korea FTA)談判進程進行查證。查證的結果,一如我所預料,鬼話連篇!根本是放假消息誤導民眾。



全文讀者可由上段連結自行閱讀,以下引用幾個錯的離譜的段落:

他說,《服貿協議》卡在立院,任由王金平及在野黨聯手延宕審查時間,台灣的競爭優勢也將隨之陪葬。「《服貿協議》過不了,兩岸接下來就無法進行《貨品貿易協議》談判,眼睜睜看著台灣最大出口競爭對手韓國,加速搶占大陸市場。」

據悉,中韓FTA的談判已接近尾聲,僅剩韓國農林水產食品部最在意的中國農產品進口,這位消息人士說,「一旦中韓FTA在年底簽署,明年元旦生效,台灣明年經濟成長率絕不樂觀。」中韓FTA的簽署,同時也會對正在談判中的中日韓FTA產生壓力,屆時台灣將面臨更大的打擊。

台韓兩國對大陸出口產品的重疊率高達2∕3,競爭激烈,「只要中韓FTA約定3至5年內完成零關稅的降稅時程,台灣商品競爭力就會立即下降,反映在經濟面上,2014年第2季的經貿表現恐將出現嚴重衰退。試問,台灣還有多少3年、5年可以浪費?」

首先,服貿協議過不了,兩岸接下來無法進行貨品貿易談判是錯的,事實上貨品貿易協議談判已在進行中,馬政府還預計今年年底簽署(見引用來源)!重點是如果國會為人民把關,逐條審查,輕則讓生效日期延後,重則須重啟談判,影響更為重大的貨貿如果比照服貿也逐條審查,必要時重啟談判,那麼影響到的就是最後的生效日期。試問,不過是謹慎檢視其內容,生效日期延後是有什麼好擔心的呢?

因此接下來旺報就開始「引述」某「不具名之外交消息人士」,「據悉」中韓FTA的談判已接近尾聲,甚至「一旦中韓FTA在年底簽署,明年元旦生效」這種話都出來了…還很聰明地用了假設語氣…規避造謠的責任。


旺中的鬼話連篇可以拋諸腦後了,讓我們引用韓國媒體和官方資料還原真相。


事實上,在馬總統啟動九月政爭之際,中韓雙方代表正在山東省濰坊市展開中韓FTA第七回合的談判。以下引用韓國IT時報(Korea IT Times)在9月9日的報導,筆者也為各位全文翻譯:


Korea and China have completed first-phase negotiations on a bilateral free trade agreement in 16 months, laying the groundwork for more in-depth talks over details on market opening and liberalization. The two countries agreed to reduce or eliminate import tariffs on 90 percent of all products. The Ministry of Trade, Industry, and Energy said on September 6 that the two countries had reached an agreement on the modality (basic guidelines) in the seventh round of first-stage FTA negotiations held in Weifang, Shandong Province, for three days until the 5th.

中韓雙方在歷經16個月的談判後,終於完成了雙邊FTA第一階段的協商,催生了FTA的基本架構,在這架構上雙方之後將針對市場開放、貿易自由化的細節進行更深度的討論。兩國同意對於90%的產品降低或去除進口關稅。貿易產業及能源部部長表示兩國已在山東省濰坊市展開的第七回合談判中,達成中韓FTA基本架構的協議。

In the latest talks, Chinese and Korean negotiators divided modalities into four kinds, including goods, services and investment, rules, and economic cooperation. In the goods area, the items will be classified into three categories including normal, sensitive, and very sensitive. The degree of liberalization has been set at 90 percent in terms of number of items and 85 percent in terms of import value. Under the terms of the agreement, as many as 1,200 items, or 10 percent of all tradable goods, will be excluded from possible negotiations for tariff reduction or elimination. This is a lot more than those agreed in the Korea-U.S. (0.2%) and Korea-EU free trade agreements (0.4%).

會議中中韓代表把FTA的協議內容分為四大塊,包含貨品、服務與投資、相關法規、經濟合作。貨品的品項部分,被分為一般、敏感,非常敏感三大類。貿易自由化程度則被訂在貨品品項總數的90%以及進口總值的85%。因此在協議下,最多有1200個品項,或是10%的貿易財可以被排除在外,避免遭到撤除關稅保護的命運。比起韓美FTA的0.2%除外比例、韓歐FTA0.4%的除外比例,韓中FTA的除外比例明顯較多。

The two parties will also discuss the issue of country of origin for goods produced in an outward processing zone (Kaesong Industrial Complex). In the services and investment area, they have agreed on the principle of national treatment (treating foreigners and locals equally) and the investor-state dispute (ISD) settlement clause. In the rules area, the negotiators have decided to include talks on issues such as intellectual property, competition, transparency, environment, and e-commerce. Korean and Chinese negotiators are expected to begin second-round talks by November.

兩國也討論了關於加工出口區的原產地規則。在投資及貿易這一塊,兩國也達成了「國民待遇原則(外商與本地商等而視之)」以及投資爭議的仲裁機制。在法規部分,則決定把智財權、競爭、透明度、環境、電子商務等議題都納入討論。雙方的代表預期在11月開始第二階段的談判。


韓國IT時報報導:「中韓雙方在歷經16個月的談判後,終於完成了雙邊FTA第一階段的協商,催生了FTA的基本架構(groundwork)…(中略)…貿易產業及能源部部長表示兩國已在山東省濰坊市展開的第七回合談判中,達成中韓FTA基本架構(modality (basic guidelines))的協議…」,嗯,groundwork, modality, basic guidelines,這些字眼有沒有很熟悉?在基本架構下分成四大塊,在第二階段展開協商,這作法有沒有似曾相似?

不要懷疑,中韓在今年2013年九月初雙方第七回合的談判達成的第一階段協議,就是中韓FTA的基本框架而已,而兩岸ECFA的基本框架協議我們早在2010年6月簽署,2010年9月生效!早了整整三年啊!兩岸ECFA基礎框架協議通過後,為了化解國內阻力,還在後續協議尚未談成之前,針對特定品項,設置了早收清單,這些韓國都沒有。

以工具機產業為例,美國關稅4.7%,歐盟關稅平均2.7%,在韓美、韓歐FTA下,韓廠銷歐美免稅,台廠主要出口中國大陸(占4成),因此衝擊不大,但2012年對美對歐的工具機出口仍然大幅成長(見引用來源),足見技術力夠的話,即使有關稅障礙,仍然不受影響,技術力才是關鍵。

要跟韓國比,那就來比。下表一、表二(續)是韓中FTA和兩岸ECFA簽定的大事紀比較:

別被旺中蒙蔽!真實的中韓FTA現況  

別被旺中蒙蔽!真實的中韓FTA現況  

韓中FTA從可行性研究到第一階段FTA基礎框架協議,韓國花了整整9年啊,過程中歷經了五次的雙邊會談、意見交換,政權交替,部長級會議,直到第六回合才開始正式就內容正式談判,到第七回合才就基礎框架達成協議。而兩岸ECFA架構協議的部分,只花了一年七個月的時間。不管是所花的時間,或是生效的時間,就第一階段基礎框架協議而言,台灣進度上明明就遙遙領先韓國。甚至還有衝太快、國內未充分討論、黑箱作業等爭議未決。

韓國今年十一月才要開始第二階段談判,旺中竟然能「引述」「不具名外交消息人士」說「據悉」中韓FTA談判已接近尾聲這不是鬼扯,什麼是鬼扯?中韓第二階段談判,如同台灣ECFA,有四大區塊要談,架構協議都弄了9年了,進度再快,都不可能在今年年底就達成完整的中韓FTA。這樣不問事實只有立場的辦報態度,還有看的價值嗎?要藍綠皆參,有聯合報可以看,還有什麼理由看旺中?其實有啦,看旺中來寫文章闢謠,就像這篇一樣。

進入第二階段牽扯到開放的細節,影響層面非常大,台灣ECFA的四個區塊,竟然短短兩年九個月的期間陸續簽完投保協議、服貿協議,甚至年底就要簽貨貿協議,中間沒有召開任何公聽會,完全是先斬後奏的形式。不是簽得快就贏了,還要簽得好,更何況進度根本就遙遙領先韓國,此時穩下來逐條審查內容有無漏洞,以謹慎的態度因應,何錯之有?趕進度下的談判有品質可言嗎?明明進度領先韓國,試問馬總統你一直趕進度,不惜鬥爭主張逐條審查的國會議長,你到底追趕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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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韓FTA,豈能與兩岸服貿相比?

近日,不論是出自台灣馬英九的口中,抑或是中國大陸的《環球時報》的論調,都有把現在兩岸正準備簽訂的「兩岸服務貿易協定」,與中國跟韓國同時進行商討中的「中韓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FTA),從內容、方向和迫切性等方面相提並論。

就如馬英九所言:「目前台灣只簽了7個自由貿易協定或經濟合作協定,遠落後新加坡、韓國、日本和大陸 ... 因此要盡快簽定,才不會被邊緣化 ... 韓國與加拿大宣布將簽署自由貿易協定,未來,韓國97.5% 的貨品,包括轎車、汽車零組件、冰箱、洗衣機等,都將享受零關稅的優惠、暢行無阻。而台灣出口到加拿大的貨品,卻要繳納關稅,台灣怎麼跟韓國競爭呢?」

或是如《環球時報》的評論文章中道出:「韓國一些人不時冒出對中國的怨氣。但韓國的對華大戰略較穩定,尤其是其對華經濟政策幾乎不受政治因素影響。中國佔了韓國對外出口的1/4,不僅韓汽車、電子業受益,其娛樂業對中國大陸的影響如今也遠遠跑到台灣的前頭。中國大陸成為韓國經濟升級的關鍵性契機 ... 反觀台灣社會,長期在兩岸關係問題上患得患失 ... 跟大陸對著幹,這是台灣經濟自我邊緣化的愚蠢之舉。」

兩番說話,無不是要向台灣人民推陳一套說法:「中韓自貿是當下兩國更一步發展經濟的新引擎,若然台灣落後於中韓自貿合作,大陸對台的經濟好處將會被韓國先佔,不但影響兩岸經合,更會破壞台灣對外經濟的力量,是被邊緣化的起始。」

然而,翻查紀錄,我們發現韓國對與中國簽訂自貿的考慮特多,因而在整個宏觀的談判中,從2005年起始,到今天為止,花了9年時間,結果只在上年第9回合中,僅達成第一次的「第一階段基本框架協議」。雙方就開放各自優劣產業的程度,在今周的第10回合會議中,也未有共識,可見韓國對中韓自貿合作雖然抱有期望,但面對著中國這強勁的經濟競爭對手時,也不敢貿然決定,10年也未有成果。反之,兩岸就建立相互的基本自貿框架,只是用了1年多時間便完成,開放產業與商品的程度已超過中韓自貿。所以,根本談不上是中韓自貿危機感的問題,反而更值得擔心的是過急開放,未有計劃好導致對本土經濟帶來衝擊的危機。

小心翼翼的韓國自貿計劃

迄今為止,韓國對外已經簽訂了10條自貿協議,當中涵蓋47個國家,已生效實施者包括:智利、新加坡、歐洲自由貿易聯盟、東盟、印度、歐盟、秘魯、美國、土耳其與哥倫比亞。韓國發展自貿,是根據2003年8月發表的自由貿易路徑圖,定明確行動計畫而開展,到今日已有10年多。

關於中韓自貿,其實可遠追至2004年,時任韓國總統的已故盧武鉉時代認為要擴大與中國的商貿合作,決定與中國就如何開展自貿計劃建立研究小組開始。花了3 年時間研究,到了2007年才正適開始雙方面的研究會議。會議雖然一直延續,但進展卻也緩慢,到了2010年才討論敏感產業開放問題,到2011年才有第一次部長級會議,2012年才有首次公聽會,到上年剛也只達成了「第一階段基本框架協議」。到今個月,雙方才遞交了各自開放不同產業與商品的分類、要求和步驟。

雙方就如何開放各自優劣的產業針鋒相對,例如韓國對中國不願意即時開放其敏感項目如「石化、鋼材與機械」感到不滿;反之中國卻也對韓國維持對農業與漁業產品定義為「高度敏感」並不願調低關稅感到失望。

就以韓國的泡菜為例,一直以來韓國人都是自家生產大白菜,再以此來製造本土泡菜供應國內市場。可是,近年從中國大陸入口的泡菜有極速上升趨勢,從2006年起,韓國在泡菜上都出現「赤字」,出口在上年下跌了16%,從中國入口泡菜則增加了6%,中國泡菜佔韓國進口泡菜的9成。而且,日本也開始改善習慣,不再從韓國進口泡菜,反而改向中國進口。因而,近月韓國政府要求國內食肆要指明店內供應的泡菜來源地,希望保護本土製造的泡菜市場。

所以,保護國內農業與漁業產品,便成為韓國與中國難以在自貿協議中達成共識的關鍵。因為早年前經韓國農業經濟研究所預測,當與中國簽訂自貿計劃後,十年內韓國國內農業與漁業產品生產將下跌15%,更會為農民帶來20億美元損失 (當然政府可以省卻本來用作補貼農民的援助 (佔GDP 3%),改為老人福利)。正因如此,也難怪韓國在談判的最早階段,已把「稻米」這個極為敏感的項目剔除在討論名單內,而且中韓又各自訂立一份「敏感」與「高度敏感」的商品名單,希望在自貿討論中保留最後的保障。

中韓FTA,豈能與兩岸服貿相比  

尤其是經過韓國與美國簽訂FTA以後,韓國國內對國家再與別國簽訂FTA的反抗也愈來愈大。因為雖然入口糧食比昔日便宜,但對國內生產的農民來說,便是末日 (可參考濟州生產柑橘農民故事)。就算對其他城市國民來說,當下的FTA也同樣只是對那些出口型、大財閥擴充商機和降低生產成本有利,根本未有惠及大眾,甚至帶來環境與健康危機  (美韓牛肉風波)。

所以,現在開放農業市場,韓國政府也改為慢慢地,先以拖延談判時間方式,給予國內農業一定時間把從前的低技術、低成本、低投資的平價農產品,轉型為產業化、中價次、高質量農產品市場的調節空間。例如生產柚子的農民,已慢慢改變市場策略,近年更進一步機械化與生產更高質量的柚子,再出口至中國大陸市場,因為現在中國的新中產階層對消費較高質量的韓國農產品食物市場愈來愈大。

現在兩岸關心的服務業開放中,由於在中韓兩國比較下,中國的服務業會因為不夠競爭力下成為自貿的「輸家」,所以在兩國商討過程中,一直未能就開放服務業達成共識,就是因為中國擔心服務業會因開放後被韓國控制。因此,預計中國也會繼續以打開韓國農水產市場為籌碼,與韓國的「服務業」之計爭辯下去,未必能在短期內有大成果。

就如2012年1月韓國通商交涉部部長強調:「雖然韓中FTA、韓中日FTA、韓國和東盟FTA中,韓中FTA帶來的經濟利益最大。但如果急於在現政權執政期內將韓中FTA推進到某種程度,等於是把自己的底牌完全露給對方。在按照我們意願進行談判之前,絕不會操之過急。」,便可以見得出韓國對中韓自貿中的審慎。

中韓FTA,豈能與兩岸服貿相比  

台灣,有落後嗎?

另一點是,有論調指落後於中韓自貿,會使台灣我競爭力下降,所以台灣必須要加快與中國大陸簽好「服貿協議」。然而,根據台灣部落格作家陳亮言,在其「中間偏左經濟學」部落格中的一篇名為「別被旺中蒙蔽!真實的中韓FTA現況」文章提到:「中韓在2013年九月初雙方第七回合的談判達成的第一階段協議,就是中韓FTA的基本框架而已,而兩岸ECFA的基本框架協議早在2010年6月簽署,2010年9月生效,早了整整三年啊 … 兩岸ECFA基礎框架協議通過後,為了化解國內阻力,還在後續協議尚未談成之前,針對特定品項,設置了早收清單,這些韓國都沒有。」就已經指出兩岸自貿落後於中韓自貿進度,並不如是。

而且,文章也以列表形式,對比了中韓與兩岸自貿進度的演進,可以看到兩岸自貿談判情況,其實一直都是遠超中韓自貿。

雖然,一方面如台灣工業總會副秘書長蔡宏明說的:「由於中韓自由貿易區大力推進中韓兩國的貿易、投資自由化,勢必將大幅提高韓國商品在中國之市佔率,造成台韓競爭力進一步消長 … 韓國和台灣對中國出口的20大產品中,液晶顯示器件、石化產品、半導體器件、辦公設備等14種產品呈現重複 … 預期未來,韓國透過中韓FTA將有更大的貿易創造效果,對同樣倚重中國市場的台灣而言,將是極大的威脅。

此外,韓國對外經濟政策硏究院於今年年初,又發表了一篇關於《如何透過參考CEPA在服務業的開放,看中韓自貿發展》的論文,當中提出了韓國除了可仿傚別國跟中國在一般已簽訂的FTA中,要求中國開放的服貿內容,包括法律、建築、城市建設、電腦科技、銀行、娛樂、旅遊、管理與科技諮詢等範圍外,也學參照CEPA獨有開放給香港的服貿開放內容,如電影與劇集製作、醫護與醫療服務等韓國有優勢的項目先開放給韓國投資。

這兩點都是給予台灣警號,韓國積極推廣對外簽署FTA已是具部署的國家政策,中韓當中更也是他們最重視的一份FTA合約,但是,從中韓花了接近10年時間,也只是達成了第一階段的簡單框架協議,可見得出韓國對審核開放產業與降低關稅等保護本土經濟的措施時,也是小心翼翼地推進,希望保留時間讓國內企業慢慢成長以後才面對中國市場的競爭。

另一端的中國大陸亦是,面對著韓國強勁且有明顯優勢的服務業入侵時,中國也不是完全即時地給予他們直接投資的權利。

所以,單從中韓FTA的經驗得知,危機感帶動的速度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一方面是韓國加入與美國FTA以後的經濟效果也不全是正面 (低工資、失業率高),另一方面是中韓兩國都是非常審慎地先研究,再經過多年多回合討論後才一步步制定FTA的內容,務求先保護本土核心產業才開放。兩岸到今天為止的進度,已較中韓的FTA快且全面,尤其是觀乎今周中韓FTA的談判中,雙方要達成更深入的FTA條款還有很大距離,所以現在反而更需要取韓國的經,透明化有關協議討論內容,而且舉辦更多公聽會講解,更要小心研究進一步開放服務業對台灣經濟的影響,才是更負責任的FTA。

 

引用來源:http://centre-left-economics.blogspot.hk/2013/09/fta.html

http://thehousenews.com/society/%E4%B8%AD%E9%9F%93fta-%E8%B1%88%E8%83%BD%E8%88%87%E5%85%A9%E5%B2%B8%E6%9C%8D%E8%B2%BF%E7%9B%B8%E6%AF%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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