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貿有沒有可能重啟談判,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表態強調,歷史上少有重談的慣例,不過,其實,包括美韓FTA、美加墨NAFTA等,都曾重啟談判,但重談需要雙方都同意,因此藍營立委就向中國喊話,別讓服貿成為「不樂之簽」,應該可以緩一緩,條文也可以改一改,為僵局解套。

學運學生高喊退回服貿可能嗎?重啟談判需要簽署雙方都點頭,藍營立委急得向中國喊話。

立委(國)盧秀燕:「如果中共當局可以釋出兩個善意,第一個就是可以緩一緩,(條文)可以改一改,我覺得台灣人,反而對中共可能會有點好印象,讓馬總統有時間空間,可以跟部分民眾以及學生,來做解除疑慮的事情的話,到時候大家才高高興興,來簽這個協議不是很好嗎。」

不過,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和台灣學者會面時強調,歷史很少有重談的慣例,美韓有過重談,但當時是美國逼迫韓國簽署,和兩岸服貿協議不同,兩岸服貿協議是台灣方面已有授權。

民進黨團書記長吳秉叡:「以韓國跟美國談的FTA,也經過了重啟談判,不要睜眼說瞎話啦,現在的人都是先講結論,再找理由亂拼湊。」

綠營回嗆張志軍睜眼說瞎話,因為攤開各國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重談例子,除了美韓FTA重啟談判,美國、加拿大、墨西哥NAFTA,中南美墨西哥、哥倫比亞、和委內瑞拉的三國集團自由貿易協定,也因為委內瑞拉退出重談,美加墨NAFTA打算二度重啟談判,巴基斯坦因為和多國簽署的FTA,重創產業,也在尋求將協定作廢。

立委(民)黃偉哲:「美加墨三國都有遭受到不同程度的反對而重啟談判,所以在國際上,我不敢說重啟談判一定會,但事實上也不是什麼了不得的事情。」

國際上重啟談判的例子不勝枚舉,戳破國台辦「協議重談」歷史少見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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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FTA九年還在談 服貿卅秒?

中韓FTA近期才傳觸礁

美韓FTA從談判、簽署到正式生效歷時六年,期間美國貿易談判代表柯克曾說了一句名言,「FTA的內容,遠比倉促通過FTA重要。」澳洲與中國的FTA談了九年、澳洲與日本也談了七年,目前都還在協商階段。相較之下,台灣與中國的ECFA,在馬英九上任兩年就簽署生效,後續的服貿協議更在立法院粗暴的三十秒闖關。

澳洲與中國的FTA談了九年,歷經九回合談判,澳洲也換了三任首相,目前還沒有生效。雙方爭議之一就是澳洲要不要開放中國國營事業投資及中國勞工赴澳;同樣地,澳洲與日本的FTA也談了七年,現在還卡在澳洲牛肉及日本汽車能否降稅。這些國家貿易談判攻防如此曠日廢時,就是為了維護國家利益。

美韓FTA也曾重啟談判

即使籌碼最多、最強大的美國,談FTA也一點不馬虎。美韓兩國在二○○六年展開談判,二○○七年簽署FTA文本,當時美國總統是小布希,直到他下台前,都沒有將美韓FTA文本送交國會。主因就是還有爭議,例如美國最在意的牛肉,韓國不給進口;汽車方面,美國也覺得南韓允許的進口數量不夠多、非關稅障礙(例如南韓常以不符環保法規來技術阻擋美車進口)沒有排除。

二○○九年歐巴馬上台,當時韓與歐盟FTA已展開談判,美國國內開始出現「不快簽將被歐盟超前」的聲浪。但歐巴馬並不急躁,他多次對南韓喊話,為的也是爭取本國最大利益。

直到二○一○年十二月,美韓重啟FTA協商,並針對二○○七簽署的文本進行修改,美國成功迫使南韓開放更多美國汽車進口;二○一一年十月,歐巴馬才把美韓FTA送交國會,因是經過充份溝通,參眾兩院快速通過,二○一二年三月,美韓FTA正式生效,前後歷時六年之久。

馬政府最常舉例的中韓FTA,近期也傳出談判觸礁,上週五中韓第十回合談判結束後,韓國官方表示:「雙方都要求開放有利自己的市場,僵持不下,兩國仍存在很深的歧見。」

美韓FTA經驗,也出現過「呷緊弄破碗」,消耗了兩任總統。盧武鉉二○○二年上台,就把美韓FTA當做自己的歷史定位,卻因操之過急、不符民意,二○○八年下台前依然壯志未酬;繼任的李明博總統也把FTA當做首要目標,他一上台就強渡關山,上任不到三個月為了加速FTA通過,宣布開放美牛進口,民調瞬間降到二十%以下,內閣也因此總辭下台。

馬政府說法︰

「模式一」的跨境直接提供服務並非服務貿易的主要模式;若將中國在WTO承諾內容一併來看,雙方開放模式一的數目其實相當。

各界質疑︰我開放中禁止 明顯不對等

台灣對中國開放、但中國不開放的項目,包括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如入口網站經營)、其他商業服務業(如廣告服務業)、通訊服務業(如第二類電信事業特殊業務)、配銷服務業、運輸服務業、未附操作員之租賃服務業(如自用小客車租賃)等。

另開放模式明顯不對等,尤其是「跨境提供服務」,我方大多沒有限制,但中國大多不予承諾,使得我方無法在台跨境提供服務,將使台灣業者大量西進中國設立據點,資金、人才加速外流,形成顯著的磁吸效應,我國服務業漸趨空洞化。

「模式二」大部分FTA先簽貨貿再簽服貿、或一起簽署,是因這些FTA多半在服務業的市場開放承諾較其WTO承諾增加不多;兩岸服貿協議我方爭取到陸方80項超越其WTO承諾的待遇,有利我商掌握市場先機,值得先簽署。而貨貿協議涉及7000多項商品的關稅要協商,需要較多時間才能完成。

各界質疑︰先服貿再貨貿 違反FTA慣例

中國對外簽訂17個貿易協議,16個都是先貨貿再服貿或同時簽訂,僅台灣先服貿後貨貿。

絕大多數國家對農業或服務業的開放都放在最後端,因從業者大多是比較弱勢者;服貿爭議不在台灣爭取到多少好處,而是「到底犧牲掉什麼、或犧牲了誰才是關鍵」。

各國FTA談判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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