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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不時用愛國者和暴君的鮮血來澆灌,自由之樹才能維持長青
——湯瑪斯.傑佛遜,《美國獨立宣言》起草人
島國從沒發生過革命,所以很少有人記得,自由是靠暴力爭取來的,而不是靠獨裁者施捨來的。
讓我跟你說個故事吧。很久很久以前,在歐洲,那時候「理性」還沒有被「和平理性」(是的,這與「理性」不一樣)和「非暴力」給囚禁。人們的理性告訴他們:「當統治者侵犯你的天賦人權、而且不願退讓認錯的時候,你唯有倚靠暴力抵抗,才能阻止統治者繼續剝奪你的自由,最後將你奴役」。聽從這樣的智慧之言,在遇到統治者踰矩且不願退讓的時候,他們不會等到統治者攻擊人民,才拿起武器反擊。「你有可能還來不及反抗,就被制服了啊!」,理性這麼警告他們。
於是,在一次次所謂的「市民革命」當中,人們總是在第一時間就起身反抗,把獨裁者趕走,建立起短暫的自由甚至是民主政治。而獨裁者總是馬上跟其他獨裁者調集軍隊,回頭鎮壓市民,把自由與民主終結,重回獨裁。
儘管市民革命往往以失敗告終,但其成果並未全歸徒然——遠遠不是如此。經過一次又一次的市民革命之後,人民知道、獨裁者也知道:若獨裁者執意侵犯自由與人權,則人民不會讓你為所欲為;而是會果決的使用暴力,將你推翻、甚至處死。而正是因為有這樣的暴力作為後盾,民主、自由與法治,才能慢慢的取代獨裁,在人類社會中建立起來。
在建立了自由、法治與民主之後,慢慢的,許多人鬆懈了下來。他們開始覺得:「既然我們有了人權、有了民主、還有許多其他保護人民權利的制度,那麼在遇到統治者踰矩的時候,我們就不需要、也不應該訴諸暴力了!因為我們只要訴諸制度,就能保護我們了啊」。但問題是,雖然有制度,但執行制度的人未必公正;很多時候把持制度的人,就是傷害自由、法制與民主之人。在這種狀況下,不抵抗,就滅亡;不管在哪種制度下,這都是不變的鐵律。當制度全面淪陷的時候,暴力抵抗就是唯一的出路。
但暴力不是只有拿起武器傷人。暴力是「強迫別人接受他不願接受的事」。於是,遊行是暴力,因為你強迫別人不能飛快的在路上移動;臥軌是暴力,因為你讓交通癱瘓、讓許多人無法回家;佔領是暴力,因為你讓別人無法自由進出、把別人藏好的骯髒祕密攤在陽光下;自焚也是一種暴力,因為你強迫別人見證你痛苦的死亡過程。一句話:抗爭就是一種暴力形式。
「迷惘的自由之子啊,當自由受到踐踏,只有古老的暴力能拯救你免於奴役」,如果你能穿過「非暴力」與「和平理性」的重重防衛,來到被囚禁的理性跟前,理性應該會這麼告訴你。
你還在猶豫嗎?那讓我再跟你說個故事吧。五分之四個世紀以前,一樣在歐洲,有個國家的人民很喜歡他們的領導者。他們的領導者很會演講,很能激勵人心士氣,大家都相信只要跟隨他的領導,國家就能富強。
一天夜裡,那國的議會突然失火了。一陣混亂之後,領導者宣佈抓到犯人了,他說:火是共產黨放的。隔天,領導者說:共產黨意圖顛覆政府,太危險了。為了要加強國安措施,我必須通過一個法令,解除憲法對所有人的人身、言論、集會結社、祕密通訊自由的保護;同時也授權政府任意搜索住居與徵收人民財產。沒有人反對,於是法就這麼通過了。
當時,共產黨是那個國家的第二大黨,是合法政黨。第三天,領導者出來宣佈:共產黨即刻起成為非法政黨;再過一天,所有共產黨黨部都被佔領了。沒有人敢出來反抗。三個禮拜後,領導者帶著武裝部隊進入議會,完全合法的強迫議員們投票通過法令,授權他成為這個國家合法的獨裁者。這時候已經沒有人能夠反抗了。從此以後,領導人搖身一變,成為了不可忤逆的「元首」,強迫所有人民為他的瘋狂野心而戰。在戰爭中,他輕而易舉的就殺死了六百萬幾乎毫無反抗的猶太人,也把人民與國家推向毀滅。
看到這裡,你一定已經知道,那個國家,就是納粹德國;而那個很會演講的領導者——剛好我們國家的領導者也很會演講——就是希特勒。常有人說,希特勒是透過民主手段取得政權的。但這遠遠不是事實。希特勒是被迷信法治、迷信「和平理性」但卻喪失了理性的人民給送上台的,這才是事實。
愛好和平與追求理性,都是很高尚的德性。但問題是,和平與理性的高尚並不是毫無條件的。只有在自由與民主都得到確保的情況下,和平與理性才是高尚的德性;在自由與民主遭到獨裁者毫不妥協的踐踏的時候,還要妄想堅持「和平理性」,那就成了奴隸的德性。
自由之子啊,相信你看到這裡的時候,已經不再迷惘了。國家正陷入危機,它的民主、自由與獨立正瀕臨瓦解。它要求你保護他:現在,它要求你為了你曾享受的自由與民主,付出代價。市民們,拿起你的裝備,保護好你自己,去你該去的地方(不要怕,只要我們站在一起,就不用害怕)。我們要用手無寸鐵的身體作為暴力工具,佔領、癱瘓統治者(也許更多人稱這種作法為「非暴力」,但它其實就是暴力),奪回我們一度失去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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