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簽ECFA?
1. 全名: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ECFA內容為何?
1. 適用範圍:兩岸
2. 簽署者:台灣與中國協商共同決定
3. 簽署方式:採用「架構協議」,截至2009年8月還未與中國就協議「細節」洽談。後續實質內容才要經由談判逐步完成。
4. 簽署內容:可能包括商品貿易(排除關稅和非關稅障礙)、服務貿易、投資保障、智慧財產權、防衛措施、經濟合作,以及經貿爭端的解決機制等。
目的:
簡單來說,ECFA是要讓台灣商品免關稅進入中國市場,擴大產品在中國市場占有率,同時台灣也必須提高免關稅商品的比例,並大幅開放市場給中國。
Q1:什麼是ECFA?
A:
根據馬總統在辯論中的說法,ECFA(兩岸經濟架構協議)的內容就是:
一、降低關稅。二、保障投資。三、保障智慧財產權。
但事實上,第二、三點並非只能在自由貿易協定中談。也就是說,這兩者算是附帶項目。
Q2:什麼是FTA?
A:
FTA,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是兩國或多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契約,目的在於促進經濟一體化,消除貿易壁壘(例如關稅、貿易配額和優先順序別),允許貨品與服務在國家間自由流動。
Q3:什麼是早期收穫清單(Early Harvest List)?
A:
早收清單(Early Harvest List),「早期收穫」的意思很簡單,就是在簽訂自由貿易協定時,雙方先列出開放對自己有利的關稅項目,提出「提早降關稅」的項目清單。
因為一般在FTA這類雙邊免關稅的協定中,有一個重要的一般原則就是「十年內逐漸消除雙方關稅」。所謂「逐漸消除」,意思就是有階段性的分段進行(例如分成「馬上、三年、五年、七年」等階段)。
列在「早期收穫清單」裡的項目,就是簽訂後「馬上開放」的項目。
一旦在經貿協議中,有提到「早收清單」,即表示這是一項「自由貿易協定」。
Q4:WTO跟FTA有什麼關係?
A:
只要是WTO的成員,彼此之間簽訂任何FTA、自由貿易協定,都需遵循WTO的規則。而台灣跟中國,都是WTO的會員。
而在WTO的國際規則中,兩個會員國之間如要簽訂任何區域貿易協定(包括FTA),其規則之一就是:
雙方可以提出彼此的早收清單,先期開放部分商品關稅優惠。為確保雙方並非鑽漏洞對其他國家施行「歧視性待遇」之實,一般規定十年內必須完成雙方市場90%全面開放。(也就是說,有90%的市場、服務、商品必須降至零關稅。)
Q5:ECFA等於FTA嗎?
A:
根據前財政部長、駐WTO常任代表顏慶章所論述,近年國際締簽FTA案例,確有在展開FTA談判前先行洽簽「架構協定」(Framework Agreement)者。
而這架構的下一步就是簽訂FTA(也就是真正的合約細節),不然空有架構沒有細節也是白搭。
以此定義看來,ECFA即使不等於FTA,但其實可以說是簽FTA的第一步。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說ECFA不是FTA,這或許沒錯。但她沒有說的是,ECFA就是FTA的前置作業,兩者是不可分割的。)
Q6:民進黨為什麼反對簽ECFA?
A:
目前政府在ECFA協議中,最受注目的就是「早收清單」。而,一旦在經貿協議中出現「早期收穫清單」,就表示有最終的全面開放期程(有早期,就有後期,當然也就有全面及最後期限),也就表示這是一項「自由貿易協定(FTA)」。
也就是說:簽ECFA=未來將形成FTA關係=雙方十年內開放90%市場零關稅。
這是一個台灣目前無法承擔的風險。
Q7:為什麼?雙方對彼此開放市場、零關稅,有什麼不好?
A:
因為語言相通、部分社會文化互通的關係,有太多商品、農產品、服務業同質性高、容易被取代。而中國土地、人力成本較台灣相對低廉,試想,除了中國競爭對手之外,許多台商到中國設廠後,也會挾著低成本、零關稅,大量回銷台灣,將一舉打掛本地產業,或迫使產業必須也外移到中國,將造成台灣失業人口大增。(此一回銷問題,馬總統在辯論中無視於蔡主席數度追問,仍完全迴避不願回答。)
而蔡主席也在辯論中質疑,政府宣稱簽ECFA將有3000億的關稅利益,但根據經濟部統計台灣對中國關稅只有約一千億,再加上出口退稅因素,則只剩下五、
六百億。這3000億是不是澎風而來的數字?蔡主席數度追問,馬總統也完全迴避。
Q8:當初台灣加入WTO的時候,對國際降低關稅,開放農產品進口,也是挺過來了。可以挺過WTO,為什麼要怕對中國開放市場?
A:
台灣在2002年加入WTO,但早在1990年就開始輔導產業升級、轉型,歷經長達十五年才將衝擊消化到某種程度。且以農產品為例,當時為了加入WTO,對國際開放800多項農產品,皆為在評估後,對台灣危害較小的項目。(台灣較少生產,非主力產品)
而ECFA(FTA)必須開放90%,也就是說,目前台灣禁止中國進口的800多項農產品中,還必須再開放600多項,這些勢必觸及台灣主力農業項目,將會造成很大的傷害。
這也回答了馬政府質問民進黨開放農產品一事。加入WTO與ECFA對台灣農產品的衝擊,依前述可知,並不能相提並論。
Q9:但是馬總統說:「未來不一定要在十年內開放90%的市場啊!國際上有很多的例外!」
A:
蔡主席在辯論中提出的四項原則之一,就是:「必須遵循WTO的國際協定」,而馬總統也在事後說:「這些原則我們都有在做。」
但「十年內開放90%的市場」就是WTO的規則之一。雖然馬總統再三說有例外,但,
一:他並無法證明ECFA可以是一個例外,或,為何會是一個例外?
二:蔡主席也特別強調,近二年來WTO針對在經貿協議中鑽漏洞的情形監控得特別嚴格。而另外,通常那些(馬總統所謂的)國際例外都是針對一些弱勢小國,並不適用於台灣這個競爭力強的國家。
那麼,既是WTO成員,台灣跟中國能夠不甩WTO的規定就給它簽下去嗎?
除非,ECFA是在一中架構之下簽的!這樣就算是「國內事務」,WTO管不著!
不然,十年開放90%市場,是必然的結果!
再次強調,一旦有所謂的「早期」收穫清單,就有分期、限期全面開放的最後結果。
Q10:為什麼民進黨主張台灣可以跟其他國家簽FTA,卻不願跟中國簽?只是為了反中國嗎?那難道永遠就不跟中國有經貿往來嗎?
A:
事實上,台灣跟中國的經貿往來已經是事實、也無可迴避。蔡英文亦曾在辯論中明白表示,民進黨並不反對跟中國簽訂經貿協議,甚至在時機成熟時會有更積極作為。但民進黨反對目前政府亟欲簽訂的ECFA,原因如前所述。
蔡英文主席也在辯論中提出替代方案如「TIFA」的作法,是以building block(堆積木)的協議談法,這也是過去台灣跟美國之間長期以來的經貿協議作法。也就是說,同樣是經貿協定,但TIFA不似FTA(ECFA),沒有早收清單,也就沒有限期全面開放市場的問題。雖然看似沒有「馬上收穫」,但可以循序漸進,調整自己的腳步。而非ECFA限期分段,只是「循序漸進」的假象。
而這種作法,並非專以「降低關稅」為目標。關稅不重要嗎?可以降低關稅,當然很好。但是,在中台經貿實務中,有時幾個%的關稅,可能因中國一次幣值起伏就抵消殆盡。因此,用如此龐大的社會代價,來交換一個可能隨時泡沫化的優惠,是得不償失的。
原文:http://blog.udn.com/hbone/399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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