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中捷運工程鋼樑掉落4死4傷意外,台中地檢署初步研判是負責組裝、吊掛209噸曲型鋼箱樑工作的中鋼結構公司為省工、省錢,沒有按照SOP規定,才導致鋼樑重心不穩砸落地面。檢方還指出,中鋼結構的偷工行徑早非第一遭,之前已有多次僥倖,例如違反施工作業標準程序、吊掛鋼梁時未按規定設置「臨時支撐樁」、吊掛後固定橋墩端,這些都沒做到。
此外,遠揚營造11日在記者會中辯稱施工有依法通報市府,但台中市交通局長王義川今天拿出遠揚營造在8日與10日申請的兩張「施工通報單」,證實遠揚營造申請「箱梁吊裝」施工時間是13日深夜11:30到4月15日清晨5:30,但是遠揚營造卻「偷跑」施工。
據了解,台中地檢署3名檢察官從11日凌晨便漏夜偵訊相關人員,負責整個工程施工計畫的中鋼結構工務所長杜芳明等7人因便宜行事涉業務過失致死罪,11日以10萬至80萬元不等交保。中鋼結構董事長陳明漢今天赴殯儀館向死者及家屬致意,強調中鋼結構將盡最大善意,並負起整件事情責任,家屬則要求中鋼結構還給他們一個公道。
自由報導,檢方11日重建施工現場,中鋼結構杜芳明等人指揮現場工人,在地面先組3節150噸鋼箱樑,由司機賴弘偉的吊車吊起,另一節約50噸鋼箱樑則由司機鄭永崇的吊車吊起,在空中組裝成四節後,將兩端放上橋墩。
檢方發現,鄭永崇與賴弘偉負責駕駛2輛吊車,當工人進行空中組裝鋼梁時,鄭這一端首先完成並放開吊繩,由另一端的賴弘偉依無線電指示,放下2條吊繩的其中一條,209噸鋼樑只剩賴的吊車在支撐,鋼樑頓時「偏心」,接著傾斜、劇烈晃動後墜地。不只如此,檢方指出,賴的吊車基座下沒放枕木、鐵片,導致一腳基座支撐力不足,將調查與意外是否有關。
檢方也認為,進行吊掛工程,竟只對吊車旋動周幅進行管制,兩側車道都沒有交管,遠揚現場工程師高逢仁、工地主任陳松嚴有疏失;高、陳兩人則辯稱,現場交通管制應屬中鋼結構負責,檢方表示,遠揚至少有監督之責,中鋼結構是否須負責交管,會再了解。
風傳媒報導,由於意外掉落的鋼樑是彎曲段,施工吊起時重心在外側,台中地檢署調查後認為,中鋼結構並未按照規定先固定鋼樑的2端,也未在鋼箱樑2側先以螺絲卡榫做假固定,僅將鋼箱梁置放於墩柱帽梁,認為日後再灌漿固定即可,才因此導致鋼梁重心不穩,造成4死4傷的悲劇。
對於檢方質疑,中鋼結構人員竟回應:「以前這樣做過,並無發生問題」,因此遭檢方怒斥:「不是每一次闖紅燈都不會發生車禍」。檢方指出,工人依中鋼結構的施工計畫進行施作,中鋼結構絕對必須負起施工安全的責任。
蘋果報導,除了中鋼結構之外,遠揚營造也涉嫌在未申請的時間就擅自「偷跑」進行施工,台中市交通局長王義川說,遠揚在10日白天提前施工,更「先斬後奏」,自行在10日違規進行綱樑吊裝作業。後來發現時間不夠,再次違反施工前3天就要通報的規定,當天下午3點還傳真申請延長施工4小時的通報單,沒想到過沒多久就發生重大意外。
網友
台中捷運興建,有無圍圍籬根本沒差,有經過該路段的人都會知道,圍籬非常貼近施工區域,就算為了也無法阻止此次事件發生,況且並非沒有圍籬阻隔。
夜間動工會造成許多聲響,附近居民也會因此而抗議,兩全其美之下,就是必須申請交管與臨時管制區域。
而這次明顯的是施工單位未請交通管制未依造規定施工,這才是真正的罪魁禍首。
捷運趕不趕工,這本來就是應該要如期要完成的工程,也不知道為什麼可以拖到這麼久。
台中捷運,屬於北捷管理施工,出事當然會已就整個行程責任歸處下去做判斷,不是說今天發生事情就一定要誰負責,而是必須釐清事情的真相才能,找出確切的原因,責任歸屬這是必然的。
我家就住在旁邊的光之郡樓上,去大買家跟黃昏市場每天都要經過,的確跟藩籬一點關係也沒有,不知道一堆智障媒體一直扯這個,林佳龍是有該負的責任,但是也別一直抹黑他,不過林處理也不好,這時候責任說,就算你是對,但是很多人是不管這些的,不管是惡意或不了解狀況。
別搞笑了.遠揚是跟北捷簽約的.中捷綠線是委託北捷建造的.請問中捷如何跟遠揚解約?根本無約可解.
根據規定,不能當天施工當天通報,傳真通報為撇清「偷跑」責任
有小小的疑問︰
遠揚10日下午3時多,傳真「施工通報單」到台中市府交通局,下午5時發生災難。
通報單上的施工項目有寫︰鋼箱梁吊裝。
市府為何沒及時擋下來?遠揚的吊掛施作是在白天。
在文心北屯路口上空吊掛,底下車流量大,現場都沒有任何人阻止?
你有看他寫的時間嗎?他寫晚上啊 可是下午就做了
誰事先知道他們偷跑??反正出了意外都怪林佳龍??
下午3時多傳真.不到1小時就出事.市府有同意遠揚更改時間嗎?顯然是沒有.
違規在交通繁忙時間施工.所謂傳真只不過是用來應付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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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30次僅罰3次 立委指勞部縱放遠揚
中捷發生重大工安意外,立委林淑芬今天提出資料證實,遠揚營造工程自民國102年以來違規達30次之多,但僅挨罰1次、部分停工2次,其他都只有「通知改善」。
職業安全衛生署代理署長張金鏘受訪時說,職安法上路前,僅針對包商統籌管理部分才會直接開罰,其餘違法狀況多是等到複查時才處分;去年7月職安法上路後,修正為只要會造成立即危險的,就會直接開罰,未來也會確實依法處理。
台中捷運綠線10日下午發生施工意外,一根長43公尺、重達209公噸的鋼梁掉落路面,造成4死4傷,引發各界質疑職業安全檢查未落實,責任歸屬指向該項工程主要承包商遠揚工程公司。
民進黨籍立委林淑芬今天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出具資料指出,遠揚營造工程自民國102年9月至104年2月,共違規高達30次,但僅有102年因未巡視工作場所開罰6萬,另因預鑄床高超過1.5公尺以上作業區未設安全上下設備、電源開關有感電危險之虞2度遭部分停工。
林淑芬強調,與本次工安意外相關的狀況,如未加適當襯墊及檔樁、墩柱使用的施工架不符國家標準、未禁止人員進入有危險之虞場所等多次違規事項,卻僅以「通知改善」帶過。
林淑芬說,職災死亡率以營造業最高,死亡率每千人高達248人,從遠揚違反法令統計表可以發現,很多違規都與這次事故原因類似,但面對遠揚這種累犯,勞動部不僅2個月才進行一次職安檢查,就算發現違規狀況也只「通知改善」,質疑刻意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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