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暴利,什麼是暴利!聯邦集團創辦人林榮三么子、瓏山林建設董事長林鴻堯,不法開發士林官邸旁千坪土地牟利案宣判後,外界除質疑判刑太輕,更離譜的是,林當年只以每坪5000元的代價設定地上權,與皇翔建設每坪200萬元相比,有如天壤之別 。
林鴻堯知法玩法的判決出來後,外界一片譁然,連建商都覺得不可思議,直指不法牟利那麼多,怎麼會只罰12萬元易科罰金。根據法院判決,林鴻堯當年想開發士林官邸561號土地,2011年間陸續取得約1000坪的過半土地。
「假贈與」下的暴利
但林因無法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為了讓開發案順利進行,他以「假贈與」方式申辦移轉登記,將約0.0035坪土地過戶到13人名下。更離譜的是,2012年4月17日林鴻堯等「所有權人」,只以總價500萬元,就將千坪土地的地上權設定給瓏山林,換算下來,地上權設定價值每坪只有5000元。
相對的,皇翔建設於2012年4月,以23.88億元的價格,標下台北市士林官邸1261坪土地地上權。皇翔表示,得標價格加上相關稅賦,總計25.07億元。以基地面積推算,每坪取得成本約198.81萬元。亦即,皇翔的地上權價格是瓏山林的397倍。
一般設定是地價7成
當時負責皇翔建設地上權標案的高源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所長陳碧源說,一般土地地上權的設定有2種,一種是銀行抵押權設定,為的是避免未來土地與房屋所有權人不同時的債權保障,這種地上權的價格通常不會太高,因為現在法令已保障銀行拍賣抵押品時,可以房子與土地併附拍賣。
另外,皇翔或瓏山林的案子都是純粹的設定地上權,因為涉及所有權人未來權利或地租分配的請求主張,因此設定價值不會太低,否則對地主不利。建商指出,一般單純的地上權設定案件,會以土地價值的7成為標準。
以實價登錄的資料來看,目前士林官邸附近土地一坪260萬元,地上權的合理價應該是每坪182萬元,足足是瓏山林的364倍。即使回推到2007年的房市,士林官邸附近土地每坪至少100萬元,瓏山林取得土地地上權的設定價值,也應該是每坪70萬元,一樣是瓏山林付出去的140倍。
成本是市價364分之一
建商直言,可能法官判林可易科罰金12萬元,是用每坪5000元的同樣方式來算,但皇翔不會笨到多付瓏山林那麼多錢,所以從地上權設定金額就可以判斷,瓏山林違法在先,才有辦法一路壓低相關成本,因為成本只要夠低,開發後謀取的暴利就更難以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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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50億罰12萬 瓏山林太划算
「罰12萬,但可以賺50億你賭不賭?」這麼誘人的條件在瓏山林建設董事長林鴻堯炒士林官邸地皮案真實上演。不動產估價師估計這塊土地開發後可以獲利高達50億,對照法院竟判決林只要繳12萬元結案了事,其間利潤差距4萬1666倍。房產專家痛批這樣司法制度無異是「鼓勵建商賭一把!」
高源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所長陳碧源試算,該筆3519平方公尺、約1064坪是商業地。以實價登錄價格來看,該區每坪土地價格260萬元,千坪就有26億元。該土地開發銷售金額最高可達102億元,若扣除費用、成本,可獲利50億元左右,相當驚人!
據了解,士林官邸特區的開發案中,主要有皇翔建設、鄉林建設和欣翰建設開發案。林鴻堯持有的這塊土地最漂亮,面對士林官邸花園。林為了將這塊與多名地主共同持有的土地設定地上權給瓏山林,因此假贈與13名人頭,以符《土地法》需過半地主同意才處分共有地規定。如此明顯違法牟利行為,卻輕判4個月,還可易科罰金,連坐牢都不必。
房產達人Sway痛批:「司法縱容建商,等於是鼓勵建商賭一把」!尤其,林鴻堯若與英業達集團會長葉國一相較,林鴻堯更應吐出不法所得,僅罰12萬元根本不痛不癢!
Sway說,葉國一之前以人頭戶買下士林官邸專案住宅,年初已吐回8億多元不法所得。所以林鴻堯只罰12萬,對照葉國一不就太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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